根据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det365在线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以下复试方案。
一、入围复试分数线
根据各级相关文件要求,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链接:https://gmis.shu.edu.cn/PHP/Pub/SS_Fengshuxian.php?Year=2022
二、复试方法
1. 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在3月29日前必须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mis.shu.edu.cn/php/zs/login.php)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系统要求提交“资格审核”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链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675.htm)。
2. 上传复试相关材料
完成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后,上传复试相关材料,并将下列材料依次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上传,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后4位+考生姓名+复试相关材料”:
(1)2022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承诺书下载见“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680.htm)
(2)个人作品集/成果集
(3)个人面试简报PPT(报告时间控制在10分钟)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完成复试相关材料上传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材料上传截止时间:3月29日(周二)中午12:00之前,逾期将不再审核受理相关材料。为保障考生权益,请考生在材料上传后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工作人员随时联系。可关注“上美导师”公众号了解本学院导师信息。
4. 复试科目
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由专业面试、专业科目、外语面试三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比例如下:
复试科目 |
复试总分 |
专业面试 |
专业科目 |
外语面试 (口语、听力) |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150% + 专业科目×100% + 外语面试×50% (满分300分) |
满分100 |
满分100 |
满分100 |
10分钟左右 |
5分钟左右 |
5分钟左右 |
专业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和能力的综合掌握与表达情况。考生作10分钟左右的PPT简报,简报应包含个人简历、专业特长、学习成绩、个人专业成果或代表作品或研究成果、个人对所报专业方向今后研究主题或研究内容的思考等。专家针对简报内容及考生表述情况进行评分,作为该生“专业面试”科目成绩。
专业科目重点考察考生对所报考方向的专业掌握与表达情况。专家随机抽取专业题,考生作答(4-5分钟),专家针对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评分,作为该生复试对应专业科目成绩。
外语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表达与听力。外语专家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作答(4-5分钟),专家针对考生的外语能力进行评分,作为该生“外语面试”科目成绩。原则上,外语面试的语种与初试相同,英语类考生的外语面试与专业面试、专业科目一同进行,日语及其他语种的外语面试单独另行通知。
每一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在20分钟左右,专家最后将向考生确认在本专业下是否愿意调剂导师与研究方向的意向(调剂意向不会影响专家对考生专业能力的评判)。
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影像和书面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5. 复试平台及线上复试须知
学院将采用腾讯会议为首要平台,统一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腾讯会议平台的操作系统,熟悉掌握相关流程并提前进行平台测试,具体要求见“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5680.htm
三、复试安排
1.3月29日前,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复试材料上传;
2.3月26日-30日,线上平台测试;
3.3月31日-4月6日,线上复试,各方向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在本学院同一专业代码下相近方向内可以调剂,不同专业代码之间不接受调剂。
2.考生的总成绩=统考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录取时按相关专业方向进行总成绩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差额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180分以下),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5.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6.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复试的监督
1. 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2.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及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56510906
电子邮箱:yjszs_safa@163.com
det365在线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5日